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3浏览次数:1697

各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业学位评定小组、院系所和相关研究生:

现将本学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依托学位申请系统开展,未在学位申请系统进行操作,次答辩和学位申请无效。

本通知所涉及的相关文件、材料等,请点击以下链接下载:

/6e/bf/c42090a683711/page.htm

申请人根据培养办的有关工作通知完成相关审核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

(一)重合率检测

申请人在学位申请系统提交的电子版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将同时用于院系进行重合率检测及评阅送审。重合率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请见:《365英国上市公司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实践成果的重合率检测参照处理。

(二)评阅安排

评阅工作依据《365英国上市公司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实施实践成果的评阅参照处理。

1.评阅申请

申请人登录学位申请系统,填写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阅申请,导师、学院及分委会/小组在系统中进行审批。

2.评阅送审

评阅期为30天(自论文提交评审并送出之日起至论文评审意见返回当天,寒暑假及国家法定假日除外)。评阅分为明审和盲审两个部分。

所有学位申请人论文均需明审,具体送审安排由院系依托学位申请系统完成。

博士学位申请人全部盲审,硕士学位申请人可在学位系统中查看是否抽中盲审。必须参加盲审(“强制盲审”)的申请人包括:结业转毕业者,上学期及以前进入盲审环节未抽中且未答辩者、检测未通过者、评阅未通过者、答辩未通过者,学位申请未通过审查者等。

3.送审要求

论文撰写的基本要求详见《365英国上市公司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格式要求》,实践成果撰写的基本要求参照各专业学位类别制订的相关文件。

提交的电子版盲审论文或实践成果需隐去本人及导师信息,创新成果也可列出,同样需要隐去本人及导师信息。

4.评阅结果

评阅结果由明审结论和盲审结论综合而成,评阅结果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


(三)答辩安排

1.答辩申请

评阅通过,申请人方可申请答辩,答辩委员会成员的组成需符合《365英国上市公司学位授予细则》的有关规定。导师、学院及分委会/小组在系统中对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及时间安排进行审批。

答辩申请未经审核通过而组织答辩的,该次答辩无效。

2.答辩公告

答辩审批通过后,应及时将答辩信息予以公开。

如需领取纸质答辩公告,请至闵行校区办公楼326室/普陀校区办公西楼3205室领取

3.组织答辩、录入答辩结果

申请人需按照答辩公告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答辩会。答辩通过后,应及时录入答辩结果。

4.推荐优秀

答辩委员会可推荐优秀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专业学位评定小组评优提供参考。


(四)学位申请和审批

1.申请人申请学位

答辩通过且创新成果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答辩结果录入后,可登录学位申请系统,填写并提交学位申请相关内容。下载并打印《365英国上市公司学位申请书》(需线装)一式二份连同答辩材料(含决议)和定稿论文或实践成果交研究生工作秘书。学位申请需在本学期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召开学位评定会议前提交,具体由学院及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安排。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学部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学位

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时间确定后,报学位办备案。按时召开会议,投票表决学位申请。会议期间做好计票和会议记录;会后将表决结果录入学位申请系统中,并向学位办报送审查通过的申请人的下列材料:

1)学位申请材料一套(档案馆归档用)

学位申请书1本、明审意见书若干份(含复议)、盲审意见书若干份(含复议)、答辩材料1套(含答辩决议1页);

2)定稿论文或实践成果

申请人应在系统中提交电子版定稿论文或实践成果,需为答辩后按照答辩委员会成员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的。电子版学位论文用于递交知网。

博士应提交纸质版论文或实践成果1本,用于国家图书馆存档案用。

对于不同意在定稿论文或实践成果中公布相关签名的,可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会/小组提出替代性做法,并及时报学位办备案。

3)拟授予名单(学位申请系统生成);

4)授予评审会议记录;

5)重点讨论汇总表(学位申请系统生成);

6)优秀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

学位审批通过者还需要向学校图书馆提交电子版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具体以图书馆通知为准。

3.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审批学位申请,公告审批结果,制作并发放学位证书、授予决定书等学位档案材料。


二、时间安排

学位申请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具体安排由各院系所、分委会/小组自主制定,请申请人按照院系的具体安排推进各项工作。

以下工作时间节点为全校统一安排,培养单位请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1.520日前各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学部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专业学位申请审查工作,并向学位办提交各项材料(答辩截止时间和学位评定小组会议召开时间由各院系和小组确定)。

2.527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学位申请审查工作。

3.63日前,各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学术学位申请审查工作。

4.6月中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结束后,申请人即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批结果或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公示名单。


三、联系方式

申请人在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先阅读本通知及附件;若仍有疑问,请先咨询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

1.检测、评阅、答辩、学位申请:

张老师,闵行办公楼309,54345033lzhang@yjsy.ecnu.edu.cn

张老师,闵行办公楼309,54342975,yyzhang@yjsy.ecnu.edu.cn

2.学位申请归档材料、论文或实践成果归档:

李老师,闵行办公楼309,54345034,lwf@yjsy.ecnu.edu.cn



365英国上市公司学位管理办公室

202633


闵行校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办公楼3楼(邮政编码:200241)
普陀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办公西楼3205室(邮政编码: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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